一方的棋子攻擊對方的帥(將),並在下一著要把它吃掉,稱為"將軍",或簡稱"將"。 被"將軍"的一方必須立即"應將",即用自衛的著法去化解被"將"的狀態。 如果被"將軍"而無法"應將",就算被"將死"。 輪到走棋的一方,帥(將)雖沒被對方"將軍",卻被禁在一個位置上無路可走,同時己方其它棋子也都不能走動,就算被"困斃"。
1.勝負
對局時,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,就算輸棋,對方得勝:
(一)帥(將)被對方"將死";
(二)帥(將)被"將軍",無法避免地同對方將(帥)直接對面;
(三)被"困斃";
(四)在規定時限內未走滿應走著數;
(五)超過了該次比賽規定的因遲到判負的時限(一般為十五分鐘);
(六)封棋著法有誤;
(七)走棋違犯禁例,應當變著而不變;
(八)在同一局棋中,單方面出現第三次"違例";
(九)自己宣佈認輸;
(十)因違犯紀律被判輸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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